公告
(北辰区)付昊璇津(2025)北辰区不动产权第05734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付昊璇持有的津(2025)北辰区不动产权第0573470号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十大彩票游戏平台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付昊璇
2026年01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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